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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我院两名研究生参加江苏省第四届传媒学科研究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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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江苏省第四届传媒学科研究生论坛在南京师范大学开幕。我院魏修治、宋思邈两名研究生参加该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江苏省传媒学科研究生论坛自2014年设立以来至今已举办四届,本届论坛以“信息传播技术与社会记忆建构”为主题,邀请了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以及澳门科技大学、英国谢尔德大学等多所国内外高校的研究生对媒介发展与社会记忆建构展开理性讨论。
 
    魏修治的《民初资产阶级新闻法思想批判——以“暂行报律事件”中的章太炎和孙中山为视角》一文从历史的角度小切口地对民国初年资产阶级新闻法思想进行了深入反思。魏修治认为,“暂行报律事件”是民国初年新闻界发生的抵制国家新闻法制化管理的代表性事件,它不仅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各派别之间政治诉求的差异,也反映了民初资产阶级的新闻思想。在这场事件中,章太炎和孙中山两人都表现出其对于新闻法的一些观点和认识。文章从当时的两派不同的政治观点出发,借助一些历史文本进行分析两派不同的新闻法思想,并对两种不同的新闻法思想进行批判,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依据分析其新闻法思想中的合理和局限之处。
    魏修治结合“暂行报律事件”前后孙中山的一些文件,并结合孙中山个人的生活经历,尤其是在与清政府斗争的实践中对新闻自由意义的感知和在西方长期的生活经历对民主与法治意义的感知来分析孙中山的新闻思想。文章认为,孙中山与章太炎在新闻思想方面最大的不同就是孙中山主张以报律保障言论自由,同时,新闻立法应当以“补偏救弊”为目的。孙中山还提出了新闻法的层次问题,即宪法、出版法和新闻法。孙中山还认识到了程序价值对于新闻法的重要意义,即未经参议院讨论通过的法律自始不发生效力。孙中山还有新闻法的普适性的观点,即新闻法不是民主国和专制国的区别。总体来看,孙中山的新闻法思想相对于章太炎而言更为系统。
 
    宋思邈的《大众传媒对行政诉讼立法历史记忆的表达——以全国首例“民告官”案相关报道为考察对象》一文主要运用媒介记忆等理论,以全国首例“民告官”案相关报道为考察对象,主要探析大众传媒对行政诉讼立法历史记忆的表达问题。研究发现,大众传媒采取了多种表达方式:大量有关全国首例“民告官”案件报道,不仅唤醒民众对行政诉讼立法的历史记忆,而且培养民众对理想法的追求意识和对现实法运行中不足问题的质疑精神;时人的追溯回忆和反思不仅增添了立法历史记忆的具象感、真实感,而且强化了民众对历史的集体记忆,以及对法治精神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刻认同;电视、电影作品再现中国“民告官”第一案镜鉴,使包郑照以法维权的勇气、胆识和法治的人格精神得以广泛传颂。
    宋思邈认为,大众传媒不仅是一种法治信息传播手段,而且是现代法治文化、法治意识及精神在传承和延续过程中的重要渠道。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行政诉讼等立法历史记忆作为与国家法治建设、公民权利息息相关的记忆,需要传媒的表达、叙事和建构。通过传播媒介不断地重复再现和意义诠释,使立法、法治的象征符号和观念意识符号,一遍遍地得到演绎,借以向民众传递立法历史事实、普及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从而助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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